宪法宣传 湿地人在行动
12月4日,值此“宪法宣传日”之机,云南省石屏县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干部职工利用街天走出办公室,走上法治文化广场,尽己所能,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的相关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委普法办联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之机、在12月1日至7日期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当天上午10时,在石屏湖滨路工会广场,由县委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主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异龙湖管理局、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农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异龙镇19家单位联合参与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宣传活动准时拉开序幕。
在法治文化广场,针对今年宪法宣传日主题,结合自身对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工作职责与管理权限,异龙湖湿地公园管理局干部职工融入到宣传队伍,积极向市民群众发放《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单、《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固本清源 绿色发展》环保袋。在宣传资料发放中,工作人员还虚心倾听群众提出对异龙湖湿地管理好的意见和建议,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提出对异龙湖湿地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
此次宣传活动,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共向市民发放《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单300余份、《固本清源 绿色发展》环保袋100余个、《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100余本。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维护了宪法权威,为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